文/何方
展讀中共十九大報告中的涉台段落,如果要了解其間的新意、轉折和對今後一段時期的大勢判斷,則須與五年前胡錦濤臨別之際所作的十八大報告對讀。
我的主要判斷是,和2012年秋天國民黨剛剛獲得連任、“兩岸關係發展歷史機遇期”再次獲得台灣民意肯認而得延續的十八大相比,今次,十九大的報告中,又把幾面原本留給台灣問題終局解決方案另類思考的窗子,給通通關上了。
在十八大報告中,這些機會之窗包括:“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等等。
縱然,在台灣內部也必然有人批評這些窗口是所謂的“毒蘋果”,是在巨大的犧牲和妥協下換來的空間云云。此處對此先擱置不辯,只從中共本身的立場變化說開。
擺在十九大報告前的事實是,不管這些蘋果有沒有毒,在今年樹枝上連這些蘋果的影子都看不到了。也就是說,台灣最有可能以最平等的姿態和身段(哪怕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北京和台北兩個當局的平等),和大陸進行談判,探討兩岸如何結束對峙狀態(即洽簽和平協議)、商討雙邊的政治定位和關係、釐清台灣在國際空間的活動方式和範圍、建立兩岸兩軍的聯繫交流管道和長期共存守則等等的空間,在十九大召開之後,通通被收回了。
這些問題,至少在接下來這五年沒得談。在十九大報告中,留給台灣的政治承諾只剩下“尊重臺灣現有的社會制度和臺灣同胞生活方式”一項;也就是在中共關於兩岸問題終局方案的鋪排中,今後願意給的承諾,只剩下台灣“內部”的政經秩序運行法則基本不變。至於延伸到兩岸領域,是不是能容許台灣和大陸這兩個政治實體,在一個中國框架內擁有平等(至少是名義上平等)的政治/行政/法權地位;台灣能不能經由所謂的“合情合理安排”,獲得國際空間參與;台灣軍隊未來有沒有和平和解放軍長期共存的空間?這些承諾,目前已經通通不給。再要談這些高度敏感問題,或已是到了城下之盟的階段,才能再觸及的了。不過,屆時其時其勢已易,能談出來的結果,或許也大異其趣了。
更根本地、也更深層的關注點是,十九大報告中,對於兩岸關係現狀的詮釋表述,已經發生了和十七大(2007年)、十八大(2012年)非常不一樣的改變。
在2007年和2012年這兩個秋天,對于國民黨的即將執政和順利連任後的前景充滿樂觀的中共,在兩份政治報告中分別提到:“尽管两岸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和“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也不容分割”。
這樣的表述一方面是在國際法理論述上,補強固本的立場宣示之舉;但另一方面,從中共角度而言,也是一種給予了台灣現狀和兩岸未來前景非常大空間和非常大彈性的“讓步”詮釋。
何以這麼說?以2012年的十八大表述為例,這意味著,中共認為:哪怕兩岸經歷了1949年以來的治權分離、台灣發生了數次修憲和總統直選,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範圍都並沒有因此而改變。只是,兩岸之間因仍處於對峙狀態、對彼此的政治定位尚未作出“安排”,故而還沒實現“完全統一”而已。
換句話說,至少從十八大以來,中共認為目前兩岸的分治現狀,並不影響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和平統一”只是要結束對峙狀態而已。一旦兩岸之間約定了彼此都能接受的關係型態和雙方同屬的更大共同體的定義後,台灣內部該怎麼運行就怎麼運行,兩岸關係從現狀邁向中程穩定狀態/或終極解決方案的成本是較小的、起點是高的。因為,在當時的語境下,主權和領土完整始終沒有受到挑戰,不需要以高強度手段進行處理,政治解決足矣。
然而,在十九大報告中,我們沒有再看到“儘管….但是….”等語式的兩岸現狀詮釋再度出現。大陸不願意再以現狀為基礎和浠泥、盡量想辦法把話說圓去、只求“最小成本”解;十九大報告中,只剩下單獨重提“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這意味著,不管台灣的意願如何,至少從大陸角度出發,跟現狀相比“變動最小、成本最少”的處理方案,已經從大陸的選項庫裡抽掉了。從1949年來以來,台灣問題最接近“無痛”解決的時間點,可能已與我們錯身而過。
最後再說一點餘論。和十七大、十八大報告只籠統蓋括“凡是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等語相比,十九大報告的表述則具體提出,要“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
每次全代會的政治報告,是中共治國理政的總方針和政治承諾;技術性的具體細節、數據提到少。因為但凡有提到的,就必須完成,就必須做到,其承諾的嚴肅性甚至還要高於國務院總理每年都做一次政府工作報告。
在“學習、創業、就業、生活”之外,另一個可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的空間,即是公共空間的參與權利。
此次在黨代表媒體通道中,特別安排出身台灣的盧麗安高調受訪,顯然也反映出大陸注意到了,需要提高大陸上的台籍參政人士的代表性和說服力等問題。未來是否還有其他的安排,這些安排會不會引起台灣當局更大的反制舉措,亦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