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陽山
1995年3月底,在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未來中國國家結構與憲政體制研討會」上,先師胡佛教授和我聯名發表〈國家結構與政體結構的解析〉論文。後來我將此文修正,正式提出「四重聯盟」主張。其中主要內容是:
一、「不均等的聯邦關係」(federacy):適用於台灣與大陸。雙方均可加入國際組織,並維持對外交往,內部則採行不同的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其先例之一,是芬蘭及歐蘭群島,均為北歐理事會成員,也都在歐盟派駐代表。對內方面,歐蘭群島(其民眾多為瑞典裔)則享有高度自治權。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亦即「一個主權、兩岸共享」。至於對外方面,兩岸可依循過去蘇聯、白俄羅斯與烏克蘭同為聯合國會員國之先例,以「一國兩席」方式分別加入聯合國,安理會常任國席次仍由大陸方面承擔。
二、「準聯邦制」(quasi-federalism):係指香港、澳門實施之「一國兩制」。其經濟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維持50年不變,並享有「準聯邦制」的自治地位。
三、「協商式民族自治體制」:適用民族自治地區,包括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三級政府與民族鄉,享有一定程度的區域自治權,但各地之實施狀況則因地制宜,並非全然一致。
四、「均權制之下的地方自治」:目前大陸和台灣的地方政府在財政、賦稅、經濟及區域發展等方面,享有一定程度的分權,但在文官任用、教育體系和法制適用上則是高度集權。但無論是分權或集權,則應參考歐洲各國地方治理改革之經驗,掌握孫中山主張之均權制精神,維持一種因地制宜、與時俱進的動態性平衡,適時進行調整。換言之,各地不必以「一條鞭」的硬性規定強求一致,這也是今後兩岸政體改革的重心所在。
綜而言之,「四重聯盟」是將兩岸統合與整體的政制改革任務結合於一,並透過漸進的憲政改革工程、結合各國的善治經驗,將「一個中國」理念,從歷史、地理、文化層次,落實到政治、經濟、社會層面,進而深化民主、優化法治,以利國家發展與地區治理。這是當年提出的統合規畫。
而今,20多年過去了,物換星移,台灣已多次坐失有利的談判契機,中國大陸則從消極「反獨」變成積極「促統」,正式提出了對台的「一國兩制」。但台灣的經濟實力卻從當年占大陸GDP的1/3強,快速滑落到目前已不足5%,而且在經貿上對大陸依賴日深。
上述的統合方案,強調高度自主和外交空間,目前還存在談判的籌碼和實踐的可能嗎?
但是,面對大陸的強勢訴求,堅不承認「一中」的民進黨,在選戰大敗之餘,除了一口回絕外,卻提不出任何有效的策略,拒統抗中、堅持對立,在台海博弈中爭取完勝,而國民黨方面迄今也是瞠目以對、苦無對策。但根據美國藍德公司近期評估,台海戰爭一旦爆發,美國已無必勝把握。近日來,連卡特前總統都對此深表憂慮。而信心十足的蔡政府,除了買武器之外,真的能提出超越美國的制勝保證嗎?
很顯然,橫亙在台海之間的是一片無知之幕,而台灣夾在兩強之間,前途未卜!習五條的促統訴求,除了警示美國之外,對台灣的考驗究竟是什麼?這是所有參與2020年大選的政治人物,不能迴避的考驗與警思。
原文刊載於2019年1月16日中時電子報《兩岸,總統大選必考題》